②奖励性绩效:聘期内依托我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获以下科研项目,可享受奖励性绩效,从当前聘期第一个月补齐:申获博士后科学基金,享受奖励性绩效2万元/年;申获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部级项目,享受奖励性绩效3万元/年;申获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项目,享受奖励性绩效5万元/年;申获国家基金面上(一般)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享受奖励性绩效10万元/年。申获多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只奖励一次;申获上述其他项目多项的,按不重复原则就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