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跟进注册制改革包容性原则需要明晰的制度规范
增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容许不同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的企业自主申请上市融资,但并不意味着监管可以放任自流。
2019年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浙江开展调研时表示,坚持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着力增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切实提高资本市场治理能力。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适应性,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不能设置太过苛刻的上市条件和门槛,把一些有上市融资需求的初创型、创新型和成长型企业拒之门外。
其实,作为“后起之秀”的我国股票市场,在1990年建立之初为防止个别企业上市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确定要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才能上市融资,比如确定一定的资产规模、盈利指标等,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发行审核。可以说,我国资本市场初期通过严格上市标准和发行审核等,有效保证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当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以牺牲资本市场的“包容性”为代价,使得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所削减,同时也制约了资本市场治理能力的提升。
正是基于此,近年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就是大幅度增强包容性和适应性。特别是2019年的科创板实施注册制改革,淡化监管部门对发行人的实质性审核,而把实质性审核的担子、责任压实在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身上。另外,明确不同的上市标准,容许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可以登陆科创板融资等,大大增强了股市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增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数据显示,截至6月12日收盘,科创板科票数量已经达到110只,总市值达到1.72万亿元,是一年前开市首日总市值的三倍。2020年1月,2019年营业收入为0、归母净利润为-4.62亿元未盈利企业泽璟制药登陆科创板,成为A股未盈利上市第一股。
创业板跟进注册制改革,在推动资本市场包容性改革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特在上市标准方面,创业板充分借鉴科创板的成熟改革经验,大幅度修改创业板上市标准和条件,由原来2套上市标准增加到5套上市标准,以服务“三创四新”(创新、创意、创造,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上市融资。
当然,增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容许不同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的企业自主申请上市融资,但并不意味着监管可以放任自流。因此,加强资本市场包容性建设,需要进一步引入新的观念理念,更大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等,比如创业板设置行业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支持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实际上给创业板“包容性”建设明确边界。与此同时,创业板的包容性制度性建设还体现在针对红筹企业申报创业板发行上市和交易中涉及的对赌协议相关安排、股本总额计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认定、退市指标适用、投资者权益保障等事项,体现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更加注重制度性建设,这些都为使得包容性建设,更多体现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秩序以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
另外,对于市场上的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损害资本市场与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也要体现出监管从严,处罚从严,这是资本市场包容性建设的重要体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在这方面也有重要进步,比如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公司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ST后,下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也将被终止上市等。